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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辟谣又被误读 没说只扣分不罚款
发布时间:2013-01-11[收藏]

 对网上8个传言辟谣 又被网络误读

  公安部没说仅扣分不罚款




新交规 引社会热议


  公安部新交规自1月1日实施以来,其中严处闯黄灯、挡号牌等规定引发争议不断,接连遭到网友调侃。网上热传一则笑话:“新年伊始,一男子一夜未归,次日早上才匆匆到家。妻问何故,男答:昨夜路口遇一黄灯,闪烁不停,直到今早6点才正常。妻又问为何不打个电话?男答:开车打电话扣3分啊!闯黄灯扣6分!倒车后退恶意逆行,罚!只好死等……男子冻得直哆嗦,妻问:在车内何故冻成这样。答:下了一夜大雪,我在车外不停擦号牌,遮挡号牌扣12分!”

  对此有人认为,对新交规多一些争议、多一些“拍砖”并非坏事。而公安部也下发通知要求对闯黄灯暂不处罚等,连续回应争议。公安部新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调整了多项交通违章的扣分分值,针对目前网上流传着有关新交规的8个传言,1月7日公安部在某媒体上澄清传言,有些网站对此称:公安部公开辟谣:新交规仅扣分不罚款。




日常行驶中容易产生的扣分情况


  然而,今天(1月9日)上午记者了解到,有关“辟谣”的说法再次被误读。虽然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强调:8个传言都存在误读,《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123号令)根本不涉及罚金问题,但是相关负责人所称“123号令根本没有涉及罚金问题”,实际指的是123号令中没有提到罚款问题,并非不罚款,而是由各地再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如果相关法律涉及罚金,各地则在规定的罚款数额低限和高限范围内,依据本地的情况来制定罚金数额。[我来说两句]




传言很多 误导司机



  传言1 超速驾驶:记6分

  辟谣:公安部123号令对超速驾驶制定了严格的记分规定。


  超速驾驶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一次记3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传言2 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驾照

  辟谣: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123号令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

  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传言3 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辟谣:123号令中根本没有相关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

  传言4 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辟谣: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传言5 行驶途中接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辟谣:123号令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记2分。

  传言6 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辟谣:这是严重误读,123号令中根本没有相关规定,只是一些地方作出关于行驶途中不能吃食物等方面的规定。

  传言7 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辟谣:公安部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123号令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传言8 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辟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记分。为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

【马上就访】

  一线交警:不会只记分不罚款

  前天公安部对网络流传的8个“新交规谣言”统一辟谣。但辟谣消息中,涉及罚款的说法,又被网络误读为新交规只记分不罚款。记者上午采访多位一线交警证实,公安部的辟谣是针对123号令,而“新规”中只涉及了记分调整,至于罚款数额,仍是由各地在《道交法》允许的处罚区间内自行决定。




新交规扣分图解:12/6/3/2/1分细则及客车


  例如,“传言一”中涉及超速的问题,除记分外,根据《北京市实施办法》中的规定,超速50%以上,可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超速50%以下处以200元罚款。据介绍,本市在处罚罚款额度上限为2000元的违法行为时,常规执行的数额为1800元。

  尽管123号令中没有关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要处罚的内容,但一线交警表示,如在实际执法中发现此类问题,民警多数会进行警告,如果是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发现,也可能在警告之外,同时处以20元至50元罚款。

  据民警介绍,北京目前规定在驾驶途中吃东西、接电话属于“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要进行罚款记分,但确实已经不再处罚驾车吸烟。尽管在点烟、扔烟头的时候还是会分散注意力,可一般情况下会被认为“影响不大”。此外,夏季女性穿着“凉拖”开车的情况日益普遍,现在民警也基本不会对此进行处理。但一线交警表示,无论是穿拖鞋还是穿特别高的高跟鞋,都会对安全驾驶产生一定影响,最后危及的还是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即使交警不予处罚,也希望司机们,特别是女司机改变这种习惯。

  记者了解到,一线交警在进行执法活动时,依据的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办法》和公安部令等多项法律法规,某些违法行为只罚款不记分,但没有出现过只记分不罚款的情况。

      

  有学者就提出,明确界定“闯黄灯”性质,是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法律灰色地带。即将出台的“闯黄灯”更要多听民意,以寻求共识最大化。



  “闯黄扣6分”的新规,成为2013年开年热议话题,赞成“矫枉过正”的有之,认为此规定法律依据不足的有之。对此,公安部最新回应称,将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对“闯黄灯”进行更为细化的规定。

  谈问题先正本清源,有必要梳理清楚“禁闯黄灯”的新规是哪里来的,是否存在法律争议。

  有媒体称,这是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里的“新规”。但遍查两部规定,都没有提及黄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扣6分的规定;但这只是将原规定中的“扣3分”升级,并没有明确“禁闯黄灯”。该《规定》于去年10月公布时,也未见有权威方面解读出“禁闯黄灯”的信息。

  “黄灯扣分”成为“新规”进入公众视野,主要源自新华社去年12月28日的一篇报道,其中称“驾照新规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其中关于‘闯黄灯’的规定引起广泛关注”。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黄灯信号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因此“抢黄灯同样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有网友据此认为,“闯黄灯”条款就是来自公安部人员的口头解释,进而质疑该条款的合法性。公安部回应称,曾下发《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明确了“闯黄灯”条款。但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公众对这个“一百问”基本不知情,如果早点通过媒体公开,并做好解释工作,或许就不会在规定实施后发生这么多争议。

  同样,“闯黄灯”的法律争议其实由来已久。去年4月15日《法制日报》还报道称: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闯黄灯的执法标准。遗憾的是,细化的执法标准并未及时出台,否则就不会让人误以为“闯黄扣分”只是官员“个人解释”。

  “新规”引发的争议是一个提醒,即便“闯黄扣分”对减少交通事故有一定效果,但也不能因此而忽略法规的程序性、严肃性。即便“闯黄扣分”是符合法律本意的扩张性解释,且在公安部的职权范围内,执行之前也应有广泛宣传、充分沟通,出台建立在充分共识之上的法规细则。

  即将出台的细则,有很多值得讨论明确,比如:因目前路口信号灯设置不同,有无倒计时信号灯是否要区别对待?黄灯作用为“警示”,“警示”怎么解释?“闯黄灯”的处罚能否和“闯红灯”有所区分、降低扣分?另外,这个细则如何和法律法规对接,将来是否要写进驾照新规?

  实际上,有学者就提出,明确界定“闯黄灯”性质,是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法律灰色地带。在这样的情形下,公安部门更要多听民意,以寻求共识最大化,不能因初衷良好而草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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