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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二级建造师法规-西安建造师培训,特种作业培训
发布时间:2013-11-29[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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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 主要内容 一、合同订立的条件 二、要约 三、** 四、合同的一般条款 五、合同的形式 六、缔约过失责任 一、合同订立的条件 (一)订约主体需要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 (二)经过要约与** (三)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二、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 (三)要约的形式与生效 (四)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五)要约的失效 (六)要约邀请 (一)要约的概念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经受要约人**,要约人即受约束。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3要件) 1.要约是由特定当事人以缔结合同的目的向相对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内容应当具体确定; 3.要约应表明一旦经受要约人**,要约人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要约的形式与生效 1.形式 (1)书面形式: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2)口头形式:(当面或通过电话) (3)行为    2.生效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 (3)书面形式的要求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4)数据电子文件形式 ①收件人指定系统:数据进入该系统的时间 ②收件人未指定系统:数据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时间 (四)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撤回(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 撤回通知应先于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撤销(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 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3.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况 (1)要约人确定了**期限或者以其它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五)要约的失效(要约的消灭) 1.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2.拒**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3.**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六)要约邀请学易网提供1.内涵: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目的:在于诱使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对双方无约束力。 3.种类: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说明书、商业广告(特殊情况下,属于要约)。    三、** (一)**的概念 (二)**的构成要件 (三)**生效 (四)**超期与延误 (五)**的撤回 (一)**的概念 1.**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方式 (1)发出**要约的通知 (2)作出行为学易网提供(二)**的构成要件 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应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只有在规定的期限到达的**者有效的。超过期限到达的**,其有效与否要根据不同的情形具体分析。 3.**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如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则不为**,视为新要约。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有关合同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的变更。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上述内容作变更,则不是**,而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 4.**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要求 所谓以行为**,如果要约人对**方式没有特定要求,**可以明确表示,也可由受要约人的行为来推断。所谓的行为通常是指履行的行为。
原文网址:**:****jiangre**u**/pro/25.aspx
车工**:****jiangre**u**/pro/115.aspx
技工**:****jiangre**u**/pro/114.aspx
泥水工**:****jiangre**u**/pro/11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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